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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蒙自编辑部以及蒙自市消防队的各位老师:
你们好,我是文萃景园小区的一名业主,该小区在预售阶段经开发商介绍,A15栋与A16栋之间的通道(如图)规划为消防通道,暂不对车辆开放,但会在通道旁边安装电子门禁,开一道小门供人员通行。但是,该小区在2020年底交房后我们发现该通道即未安装电子门禁也没有开通人行通道,该通道附近的住户想要步行进出小区可以说是极为不方便,并且与开发商当时的承诺也极为不符。后经询问物业公司得知,该通道属于消防通道,消防队不允许在次通道开设小门供行人通行,对此,我有几点疑问想请相关部门予以解答:
一是在该通道的旁边开设一道小门供行人通行对消防安全的影响在哪里?
二是物业公司的答复是否属实?消防队是否确实就该通道做出了不准开设人行通道的决定?
三是消防队如确实做了该决定,依据是什么?
四是小区住户可否就消防队做出的该决定申请复议以及听证?
五是开发商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以及销售诈骗?如是,住户应如何维权?
                                一个只是想走路方便一点的 普通人
                                        2021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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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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