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蒙自市泉丰苑小区的一名业主,蒙自市泉丰苑小区开发商(即云南高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通知接房并办理了房屋交接收续,但因为开发商至今未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符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的全部材料及费用,也未将该项目申请竣工规划核实的相关资料提交给相关机构。所以房产证办理事宜一直拖延没有结果,至今已有三年之余。2021年3月本小区50多名业主共同向蒙自市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办理不动产证事项,虽然法院判决开发商尽快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并判处逾期违约金,但开发商早已逃之夭夭,并且有巨额负债,没有可强制执行的任何财产。可以说起诉最终落得一场空,法律也无法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基于这样的情况,恳请政府尽快出面解决,让我们业主尽快可以办理房产证,维护我们老百姓的正当利益。在此感激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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