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能源汽车蒙自市内城区路侧停车收费问题:1、我局已于2020年12月15日与蒙自市华通公共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对接,并下发了《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华通公司进行落实整改。华通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承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优惠政策,并于12月26日制定了《关于蒙自市新能源车路内临时泊位停车收费免收前两小时服务费的操作流程方案》,并报请我局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162号)的优惠范围:“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含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场、库、泊位),对新能源汽车 2 小时内(含2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鼓励其他停车设施(场、库、泊位)结合实际,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给予优惠。”
3、根据文件精神,我局已及时向华通公司传达,华通公司已于2021年1月1日按照规定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