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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24条有关于子女对父母的护理照料假的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于父母对3岁以下子女育儿假的规定,然而目前单位只认市委组织部2020年下发过的请休假制度,但以上两个假都因没有市委组织部的文件而不执行。请问市委组织部能响应政策及时更新文件吗?在国家的号召下,上一辈人要响应独生政策,这辈人要响应三胎政策,然而现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大批基层人员却连已经发布的政策都落实不了。如果组织部一天不开会一天不发文是不是就一直无法落实了?老人需要陪护能等几年,孩子3岁的阶段能等几年?希望职能部门能响应国家主流,人性化办公,及时落实基层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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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市委组织部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2-3-17 11:06
网民朋友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目前在办理中,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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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市委组织部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2-3-18 10:15
网友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查询《关于进一步规范蒙自市机关事业单位请休假制度执行工作的通知》(蒙办发[2020]48号)文件,文件中规定:除病事假、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和补休假外,其他未列入的假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若通知印发执行后,与上级有关部门新制定的规定不符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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